柏拉图说:大自然把意志安置在腰的部位,把感情安置在心的部位,把理性安排在脑的部位。所以从层次来看,就很清楚的看到意志是在最低的地方,而感情是超越意志的,所以感情的位置比意志更高,理性又超越感情,所以理智的位置比感情更高。根据柏拉图的思想,意志的主要活动就是性行为,所以意志力表现出来的就是性的冲动。

这是他的思想,你想,一个人如果没有神的道,他可以想出多么厉害的东西,也可以想出多么败坏的东西,但他是左右全世界思想动向的人,所以他说:"为这个缘故,如果你能用感情来得胜你的意志,你是高人一等,但是高人一等不够,应该高两等,最高的人是用理性克服感情,再用感情克服意志,这样的人就是哲学家,这样的人就是世界上最高超、最有人格的人"。

换句话说,要用真理克服你的感情,用感情克服你的性欲,这样你就是正人君子,是一个有学问有智慧的人,你的人生就平衡、有方向。从某一个角度来看这种说法很对,一个只懂得性欲冲动,顺着意志随便行动的人的确与动物没有多大的分别,但一个人的性欲和意志的力量,能在那圣洁的感情的引导之下有所动作,有所支配的时候,这个人过的生活当然就比较有规范,比较合乎正轨。

但是,如果是感情冲动在引导意志,没有被真理约束怎么办呢?所以哲学家是用理性来引导他的感情,再用感情来引导他的意志,这当然相当好,然而理性本身是不是绝对的?理性本身是不是在正轨中间?理性受谁约束?所以如果你没有回到神的道面前,你没有办法找到人生的出路,没有办法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良方,也没有办法找到整个宇宙中人性的救药。

圣经的真理告诉我们,让神的道管理你的思想,然后用被神的道所管理的思想来引导你的感情,再用这样的感情来引导你的意志,那么你的自由就在真理的范围里面行动,你的自由就在真理的规范里面受限制,你也就在这限制中享受真正有保障的自由。这样,自由在真理的保障里面才有真正的享受,真正的喜乐,真正美好的果效。

第二样,自由与权利有关,自由不但与意志发生关系,自由与权利也发生关系,当我们谈到权利的时候,就要先注重尊严的问题,我用我的权利,因我是有尊严的;我用我的权利,因在我的权限之下,我不能随便被侵犯。自由与权利发生关系的时候,人的尊严的问题就当变成一个很重要的课题。

人权到底是用什么作基础?到底是根据什么建立起来的?当人文主义重整人的权威的时候,他们又与宗教改革家有一个完全不同的看法。宗教改革家是由另外一个源头看见人的尊严,那个源头就是神的形象,不是从人本的思想,不是从古代的思想,从古代的成就,从人想象中的潜能,来发挥、发扬人的权柄,而是从"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,人的尊严在神的旨意里应当是怎样,从这个源头去发挥人权。"